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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敏(1899年8月21日-1935年8月6日),江西弋阳漆工镇湖塘村人,中国共产党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 出身于自耕农家庭。7岁入私塾。17岁考入弋阳县立高等小学。 1919年夏考入江西省立甲种工业学校预科班,次年升入应用机械科。为该校学生自治会负责人,1921年春被校方开除。同年秋又考入教会学校九江南伟烈中学。1922年春参加“非基督教大同盟”。同年7月赴上海,任《民国日报》校对,并在上海大学旁听。不久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8月赴南昌创办“文化书社”,出版《青年声》周报,与赵醒依等人创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南昌地方组织。 192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11月至1928年2月与黄道、邵式平等领导弋横暴动,后转战赣东北、闽北,创建赣东北革命根据地。 1930年7月,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红十军)。 1931年9月,被选为中共赣东北省委常委。 1931年1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主席团委员,并获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授予的红旗章。同年当选为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财政部长。 1932年9月,再任红十军政委。12月,任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 1933年1月,红十军改编为红十一军,兼任政委,并组建新红十军。3月,被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授予荣誉勋章。12月,任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闽浙赣军区司令员。 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增补为中央委员,并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再度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主席团委员。 1934年11月,红十军团与红十军合编为红十军,称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方志敏任军政委员会主席。先遣队北上在皖南遭国民党军队袭击,方志敏突围后南下,1935年1月27日在玉山县怀玉山区战败被俘,同年8月6日在南昌下沙窝被杀。[1][2] 在遇难前,方志敏在狱中写有《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可爱的中国》、《清贫》等文。 1957年于下沙窝修建化纤厂挖地基时发现了方志敏9块遗骨。1960年在此修建方志敏烈士墓,毛泽东亲笔题词。[3] 现弋阳县漆工镇湖塘村有1950年重修的方志敏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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