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2)销售成本2430万元(3)销售费
某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2)销售成本2430万元(3)销售费用820万元(其中广告费62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7...
某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2)销售成本2430万元(3)销售费用820万元(其中广告费62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75万元)财务费用98万元(4)销售税金360万元(含增值税280万元)(5)营业外收入280万元,营业外支出16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0万元,赞助汽车接力赛支出50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7万元,支出福利费45万元,教育经费7万元。 要求:计算企业本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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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4000-2430-820-600-98-80+280-160=92
广告费用扣除限额为 4000*15%=600,
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620-600=20
招待费用扣除标准 4000*0.005=20, 75*60%=45,
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5-20=55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92*12%=11.04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11.04=18.96
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
赞助费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0
福利费扣除标准 300*14%=42,
应调增 45-42=3
工会经费扣除标准 300*2%=6,
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300*2.5%=7.5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92+20+55+18.96+10+50+3=248.96
应交所得税为248.96*25%=62.24
广告费用扣除限额为 4000*15%=600,
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620-600=20
招待费用扣除标准 4000*0.005=20, 75*60%=45,
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5-20=55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92*12%=11.04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11.04=18.96
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
赞助费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0
福利费扣除标准 300*14%=42,
应调增 45-42=3
工会经费扣除标准 300*2%=6,
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300*2.5%=7.5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92+20+55+18.96+10+50+3=248.96
应交所得税为248.96*25%=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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