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里的爱 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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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在舒伯特轻曼的音乐中,拉开写字台的抽屉,看见里面满满当当的东西,就产生了收拾清理的念头。
??先是拉出抽屉来个底朝天,把东西一股脑全部倒在写字台上,一件一件仔细翻检。它们却忠实地记载了我过去的时光。虽说是片段,但在那个有舒伯特音乐弥漫的早晨,我还是很轻易地就把记忆一段一段地串联起来,如一片叶子,漂浮在倒流的时光之河上,随意地看看岸上熟悉的风景。
??但是,我需要整理我的抽屉,确切地说,是需要把抽屉里的记忆全部清理掉,以便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让我的新的记忆有个容身之处。
??先是一只文具盒,里面装着我过去用坏的许多只笔。有只银色的钢笔,是我刚参加工作时在百货公司花两块钱买的,大概用了三年的样子,笔尖分叉了,没有办法修理,只好扔在这里。后来的时间里,我用过了不少的笔,它们最终的归宿和那只钢笔一样,现在都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每用坏一只笔,我都舍不得马上把它丢掉,而是想尽办法修理它。有的笔修好了,还可以再用一段时间,但大部分笔都是笔尖秃了,或者分叉了,没有办法修。同事们见我经常上班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理钢笔,笑我太节俭了,一只新笔才几个钱,用得着花这么大的功夫?但我不以为然,还在努力地修,往往是把手指头弄的花花绿绿,结果还是得换只新笔。
??抽屉里有本旧杂志,封面印着罗大佑的大头像。里面有几十页都是介绍关于罗大佑和他的音乐的文字。我一直喜欢他的歌曲,苍凉里透着些温暖,也有着孩子般的纯真和质朴。这本杂志是我多年前向一个朋友借的,以为喜欢,就一直没有还。许多年过去了,杂志随着热情的改变,悄没声息地躺在抽屉了,灰头土脸的样子让我有点过意不去。还有一盘罗大佑的磁带夹在杂志里,火红色的封面上,罗大佑手拿话筒,激情澎湃。这是我买的第一张他的专辑,有“光阴的故事”、“恋曲1980”和“鹿港小镇”,都是我曾经迷恋不已的。我重新把它放进录音机,一缕旧旧的暖暖的阳光就开始在房间里缓缓流淌。
??一张照片,是我和妻子在公园的九曲桥上照的。人影有点模糊,但勾起的记忆却清晰无比。那是五一,妻子正怀孕,穿了一件宽大的毛线外套,神情有些倦怠和恍惚。我和母亲陪她去公园,碰上一个同事,为我们拍了这张照片。那个夏天,妻子挺着渐渐大起来的肚子,上班不方便,我天天骑自行车带着她走街穿巷,一天四个来回,把我累得够呛,但心里充满了即将做父亲的兴奋。在罗大佑的歌声里,看这张照片,心头漾起的暖意,使我随波逐流的记忆之叶有了暂时泊岸的机会。女儿没有见过这张照片。她才三岁,即使见了,她也无法明白在她降临前的那个夏天,父母是怎样的心情。
偶尔又翻出一本日记,红色的皮子,那种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流行的装帧,是大学毕业时同学送的。里面密密麻麻地记着我在乡下一年多的时间里的经历。参加工作六年后,我被安派到离家有七十多公里远的一个乡下锻炼。在之后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和乡上的干部同吃同住,也和农民一起下地劳动。陌生的植物和昆虫,还有陌生的劳作规律,让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新鲜起来。我坚持每天写日记,记录下我看见的、听到的、感受的。五百多个日子,在笔记本里排列成五百多个长长短短的片段。现在坐下来,随便翻开一页,读几行,也觉得有趣。
还有几封信,一串钥匙链,一本翻烂了边的字典,胡乱沓在一起的交了水费、电费、电话费、卫生费、暖气费的发票,几张陆续收到的和来不及发出的贺年卡、明信片,和得过奖的证书。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记忆力好的让自己吃惊。从抽屉里倒出来每一样东西居然都能让我即刻清晰浮现流走的时光。也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清理掉哪一样,都让我为难和不舍。有人说,放弃是一种美丽。那是在说痛苦,只有放弃了痛苦,人生才会变得美丽。而更多的时候,先把痛苦埋藏起来,若干年后再回首一望,就会发现痛苦的已不再是痛苦,而是美丽。是时间改变了人的看法,也改变了人的情感。在渐行渐远的无数个日子里,我也把曾经的痛苦随手丢到了抽屉里,比如失败的爱情和四处举债的窘境。现在,打开抽屉,任它们联接我的记忆,充实我的经历,使我不忍舍弃。人的一辈子,就是由无数的经历组成的。有些东西,即便丢掉了,但与之相关的经历却无法抹去。既然如此,不如悉数保留下来,好让诸多记忆有个实实在在的依存。
??那个有舒伯特和罗大佑陪伴的早晨,我打开抽屉,翻乱,然后放整齐,一样都没有少。
??先是拉出抽屉来个底朝天,把东西一股脑全部倒在写字台上,一件一件仔细翻检。它们却忠实地记载了我过去的时光。虽说是片段,但在那个有舒伯特音乐弥漫的早晨,我还是很轻易地就把记忆一段一段地串联起来,如一片叶子,漂浮在倒流的时光之河上,随意地看看岸上熟悉的风景。
??但是,我需要整理我的抽屉,确切地说,是需要把抽屉里的记忆全部清理掉,以便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让我的新的记忆有个容身之处。
??先是一只文具盒,里面装着我过去用坏的许多只笔。有只银色的钢笔,是我刚参加工作时在百货公司花两块钱买的,大概用了三年的样子,笔尖分叉了,没有办法修理,只好扔在这里。后来的时间里,我用过了不少的笔,它们最终的归宿和那只钢笔一样,现在都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每用坏一只笔,我都舍不得马上把它丢掉,而是想尽办法修理它。有的笔修好了,还可以再用一段时间,但大部分笔都是笔尖秃了,或者分叉了,没有办法修。同事们见我经常上班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理钢笔,笑我太节俭了,一只新笔才几个钱,用得着花这么大的功夫?但我不以为然,还在努力地修,往往是把手指头弄的花花绿绿,结果还是得换只新笔。
??抽屉里有本旧杂志,封面印着罗大佑的大头像。里面有几十页都是介绍关于罗大佑和他的音乐的文字。我一直喜欢他的歌曲,苍凉里透着些温暖,也有着孩子般的纯真和质朴。这本杂志是我多年前向一个朋友借的,以为喜欢,就一直没有还。许多年过去了,杂志随着热情的改变,悄没声息地躺在抽屉了,灰头土脸的样子让我有点过意不去。还有一盘罗大佑的磁带夹在杂志里,火红色的封面上,罗大佑手拿话筒,激情澎湃。这是我买的第一张他的专辑,有“光阴的故事”、“恋曲1980”和“鹿港小镇”,都是我曾经迷恋不已的。我重新把它放进录音机,一缕旧旧的暖暖的阳光就开始在房间里缓缓流淌。
??一张照片,是我和妻子在公园的九曲桥上照的。人影有点模糊,但勾起的记忆却清晰无比。那是五一,妻子正怀孕,穿了一件宽大的毛线外套,神情有些倦怠和恍惚。我和母亲陪她去公园,碰上一个同事,为我们拍了这张照片。那个夏天,妻子挺着渐渐大起来的肚子,上班不方便,我天天骑自行车带着她走街穿巷,一天四个来回,把我累得够呛,但心里充满了即将做父亲的兴奋。在罗大佑的歌声里,看这张照片,心头漾起的暖意,使我随波逐流的记忆之叶有了暂时泊岸的机会。女儿没有见过这张照片。她才三岁,即使见了,她也无法明白在她降临前的那个夏天,父母是怎样的心情。
偶尔又翻出一本日记,红色的皮子,那种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流行的装帧,是大学毕业时同学送的。里面密密麻麻地记着我在乡下一年多的时间里的经历。参加工作六年后,我被安派到离家有七十多公里远的一个乡下锻炼。在之后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和乡上的干部同吃同住,也和农民一起下地劳动。陌生的植物和昆虫,还有陌生的劳作规律,让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新鲜起来。我坚持每天写日记,记录下我看见的、听到的、感受的。五百多个日子,在笔记本里排列成五百多个长长短短的片段。现在坐下来,随便翻开一页,读几行,也觉得有趣。
还有几封信,一串钥匙链,一本翻烂了边的字典,胡乱沓在一起的交了水费、电费、电话费、卫生费、暖气费的发票,几张陆续收到的和来不及发出的贺年卡、明信片,和得过奖的证书。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记忆力好的让自己吃惊。从抽屉里倒出来每一样东西居然都能让我即刻清晰浮现流走的时光。也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清理掉哪一样,都让我为难和不舍。有人说,放弃是一种美丽。那是在说痛苦,只有放弃了痛苦,人生才会变得美丽。而更多的时候,先把痛苦埋藏起来,若干年后再回首一望,就会发现痛苦的已不再是痛苦,而是美丽。是时间改变了人的看法,也改变了人的情感。在渐行渐远的无数个日子里,我也把曾经的痛苦随手丢到了抽屉里,比如失败的爱情和四处举债的窘境。现在,打开抽屉,任它们联接我的记忆,充实我的经历,使我不忍舍弃。人的一辈子,就是由无数的经历组成的。有些东西,即便丢掉了,但与之相关的经历却无法抹去。既然如此,不如悉数保留下来,好让诸多记忆有个实实在在的依存。
??那个有舒伯特和罗大佑陪伴的早晨,我打开抽屉,翻乱,然后放整齐,一样都没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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