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实际工作每周5天每天6.5小时。公司说如果周六日加班不算加班费不补休

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实际工作每周5天每天6.5小时。公司说如果周六日加班,不给算加班费不补休,因为每天工作不足8小时,每周不足40小时。要加班费或者补休的... 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实际工作每周5天每天6.5小时。
公司说如果周六日加班,不给算加班费不补休,因为每天工作不足8小时,每周不足40小时。

要加班费或者补休的话除非每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够40小时以上才给加班费。
比如周末加班一天,这一周还是不够40小时,就不给加班费或补休。
请问这样合法吗,相应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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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 TA获得超过1119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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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解释是不合法的,周一到周五实际6.5小时的情况下,当天是可以要求延长1.5小时到满8小时的,如果当天没有加班,隔日作废,不进行累积。
也就是基本工资购买了你每天最多8小时一周最多40小时的劳动量。

另外周末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要支付200%的报酬。

单位是无权这样曲解法律变相要求你无偿加班的,你可以重新与单位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保障你的合法权利。

以下法条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匿名用户
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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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你陈述的事实,你现在手上收集有什么有利的证据呢?
追问
劳动合同、公司关于加班说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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