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兰州经济适用房申情条件如下,农村户口、外地户口不能申请。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3.4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2331元。
(4)未婚及婚后离异、丧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
(5)正在或已经申请廉租房、公租房或已经申请单位集资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所需材料
(1)《兰州市城镇居民定向认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余款于交房时付清。如果申请家庭(人)需借助购房贷款的,交清贷款首付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五年后才能交易买卖。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本地宝-2018兰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