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酒,喝前要用力的灌一下,这种酒叫什么名字
是鸡尾酒。
鸡尾酒(cocktail)是一种混合饮品,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酒或饮料、果汁、汽水混合而成,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和欣赏价值。
鸡尾酒通常以朗姆酒、金酒、龙舌兰、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等烈酒或葡萄酒作为基酒,再配以果汁、蛋清、苦精、牛奶、咖啡、糖等其他辅助材料,加以搅拌或摇晃而成的一种混合饮品,最后还可用柠檬片、水果或薄荷叶作为装饰物。
扩展资料:
鸡尾酒的历史起源——
说法一:
鸡尾酒(Cocktails) 在1777年,Betsy Flanagan发明了美国式的“鸡尾酒”。鸡尾酒起源于1776年纽约州埃尔姆斯福一家用鸡尾羽毛作装饰的酒馆。一天当这家酒馆各种酒都快卖完的时候,一些军官走进来要买酒喝。
一位叫贝特西·弗拉纳根的女侍者,便把所有剩酒统统倒在一个大容器里,并随手从一只大公鸡身上拨了一根毛把酒搅匀端出来奉客。军官们看看这酒的成色,品不出是什么酒的味道,就问贝特西,贝特西随口就答:“ 这是鸡尾酒哇!”一位军官听了这个 词,高兴地举杯祝酒,还喊了一声:“ 鸡尾酒万岁!”从此便有了“鸡尾酒”之名。这是在美洲被认可的起源。
说法二:
一天,一次宴会过后,席上剩下各种不同的酒,有的杯里剩下1/4,有的杯里剩下1/2。有个清理桌子的伙计,将各种剩下的酒,三、五个杯子混在一起,一尝味儿却比原来各种单一的酒好。接着,伙计按不同组合一连几种,种种如此。这后将这些混合酒分给大家喝,结果评价都很高。于是,这种混合饮酒的方法便出了名,并流传开来。至于为何称为“鸡尾酒”而不叫伙计酒,便不得而知了。
说法三:
1775年,移居于美国纽约阿连治的彼列斯哥,在闹市中心开了一家药店,制造各种精制酒卖给顾客。一天他把鸡蛋调到药酒中出售,获得一片赞许之声。从此顾客盈门,生意鼎盛。当时纽约阿连治的人多说法语,他们用法国口音称之为“科克车”,后来衍成英语“鸡尾”。从此,鸡尾酒便成为人们喜爱饮用的混合酒,花式也越来越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鸡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