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没有住房怎么办
如果是是城镇户口,可以申请廉租房;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可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根据《郑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最低收入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根据《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改造补助对象。改造补助对象包括扶贫系统中住房被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确定)、且是唯一长期自住房屋的农村困难户(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改造补助对象的每户人口数以扶贫系统登记数为准。
扩展资料: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1、原址翻建或修缮类。对于翻建的,补助标准为1人户1.98万元,2人户3.08万元,3人及以上户4.18万元。对于修缮的,按照实际修缮情况据实申报,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改造利用闲置公共房屋安置类。每间改造补助资金据实申报,但最高每间不超过2.0万元。
3、新建周转房集中安置类。补助标准为每间3.2万元。
4、租赁房屋安置类。按照每人1200元/年进行补助。
改造利用闲置公共房屋、新建周转房集中安置和租赁房屋安置的,必须以实际安置户数和签定的入住协议作为发放补助资金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郑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沂源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