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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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 标准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以及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具体如下: 1、 宅基地补偿 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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