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看到中奖短信,就好奇看了一下,填写了个人资料,第二天,匿名人就打电话过来,说要手续费

不寄的话就得赔偿违约金,过后又发来法院短信,这用担心吗... 不寄的话就得赔偿违约金,过后又发来法院短信,这用担心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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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劲恒律师
2017-10-0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柯劲恒律师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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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学、金融学双专业 民商法学硕士 广东省五星级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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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为您解答如下:

  • 您无需担心,您所述情况并不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订立合同及合同生效的情况,故您与对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更不用谈及什么手续费了。这通常是诈骗手法,不理会即可。

您可以参考《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到您,并希望能得到您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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