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北京奥运会
2008年,志愿者的微笑是北京最好的名片!
志愿者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基石,是奥运会形象大使。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和高水平的志愿服务,将展示中国和北京人民的风貌,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贡献力量。
欢迎您报名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通用政策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是指由北京奥组委组织招募,接受北京奥组委管理,需要制发奥运会、残奥会身份注册卡,赛会期间承担相应岗位职责,在北京奥组委指定的时间和岗位工作,义务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服务的人员。本政策是面向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制定的通用政策。 (一)自愿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
(二)1990年6月30日(含)前出生,身体健康;
(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四)能够参加赛前的培训及相关活动;
(五)能够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连续服务7天以上;
(六)母语为汉语的申请人应具备基本的外语交流能力,母语不是汉语的申请人应具备基本的汉语交流能力;
(七)具备志愿服务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权利:
1.了解赛会志愿者政策;
2.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
3.获得必要的工作保障;
4.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参加赛会志愿者评比表彰;
6.对赛会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申请退出志愿服务。
义务:
1.遵守奥林匹克宪章,遵守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章程,传播奥林匹克精神;
2.遵守北京奥组委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3.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
4.完成相应的培训;
5.服从北京奥组委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的安排;
6.服从北京奥组委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7.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一)工作保障:
1.制发身份注册卡;
2.提供工作制服装备;
3.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饮;
4.提供市内特定区间的免费公共交通服务;
5.提供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表彰激励:
1.颁发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证书和证章;
2.评选优秀赛会志愿者个人、团队和工作机构,授予荣誉称号;
3.根据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赛会志愿者可以获得奥运会、残奥会纪念品;
4.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后,建立志愿者纪念设施。
(三)赛事举办地以外的赛会志愿者,自行承担从居住地到赛事举办地的往返交通费用,在赛事举办地的住宿费用和在工作期间以外的餐饮费用。
(四)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赛会志愿者,北京奥组委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资格。
2008年,志愿者的微笑是北京最好的名片!

2024-10-28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