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民的人物简介
张新民,男,汉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授。
兼任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政府第三届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西南大学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高校财税法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统筹城乡发展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国土房管学会征地分会副会长。
主持完成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1项重庆市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4项省级社科规划项目,1项省级“五个一工程”项目,3项校级项目,1项博士基金项目,多项横向课题;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1项教育部重大招标攻关项目,1项部级重点课题;正式出版个人专著3部,合著1部,主编教材2部、专著4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9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报刊转载,有关社会保障法方面的一些研究成果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人和国家机关的高度评价。获国家工商局优秀论文二等奖1项,司法部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其他各种奖励多项。主要从事社会保障法律问题、“三农”法制问题、人身权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