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美学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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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美学的基本观点主要集中在《论优美感与崇高感》和《判断力批判》这两部著作中。
前者主要分析优美和崇高的不同特点:优美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美,小巧,和谐,让人心生爱怜;崇高则是巨大以至于无形的“壮美”,让人心生畏惧,甚至是恐怖,所以康德成其为“可怖的崇高”,它往往与道德联系在一起。
康德的美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领域,一是在对美的分析方面,二是在对崇高的解析方面,三是在对艺术美的讨论上。
优美与崇高是康德美学思想的两个基本范畴,在他后来集大成的美学巨著《判断力批判》中,对审美判断力的分析仍然是按照这个一分为二的模式来处理的。他提出了鉴赏判断(即审美)的四个特征:(1)它是愉悦的,但是不带任何利害关系;(2)它是普遍的但不是概念;(3)它具有合目的性,但无目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4)它是主观的,却带有必然性(康德在这里提出了“共同感的重要概念”)。
在《判断力批判》的第二部分,康德讨论了目的论判断力。这是我国美学界长期以来都没有注意到的康德美学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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