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根据基本准则规定,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前四项是首要质量要求,后四项是次要质量要求)
1.可靠性。(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投资者和债权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者、其他等)的经济决策(如购买哪个企业股票)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如经营是否亏损)、现在(如目前企业拥有多少资源支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或者未来的情况(如企业能否持续生存下去)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可理解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纵向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
凡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使用者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单独予以充分披露;如财务报表的附注等。
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合并、简化处理。
7.谨慎性.
谨慎性也称稳健性或审慎性,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判断)
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各种风险和损失,做到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如: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金,质量“三包"等)
8.及时性。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判断)及时收集、处理、编制出财务报告、传递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