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幼儿园一级教师属于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的初级职称。一般需要申报评审才可以获得。基本条件: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要到达二甲);3.幼职毕业或大专毕业以上。
具体条件:
1.申报幼儿园二级教师职称: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幼职毕业。
2.申报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具备下列二类情况之一:第一类: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幼职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满三年,即在2018年或以前已评为幼教二级的;第二类:大专毕业学历,工作已满二年,属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这一类人员直接到县人事局申报)。
3.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具备下列二类情况之一:第一类:取得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任幼教一级满五年;第二类:具备中师学历,任幼教一级满六年,即在2018年或以前已评为幼教一级的,同时要开出过县级公开课,并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一篇专业论文(省一级幼儿园的应获县一等奖,其他幼儿园获县二等奖及以上),再同时要具备下列选备条件之一:
1)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或二次乡镇级先进个人;
2)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
3)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优质课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论文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教学业务素质综合比武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
5)由本人负责的教研组或其他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县先进集体;
6)直接辅导的二名幼儿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