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7分之3=4分之3怎么解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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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分之3=4分之3
解:x+7分之3-7分之3=4分之3-7分之3(等式两边同时加上相等的数,两边依然相等。)
x=4分之3-7分之3
x=28分之21-28分之12(找出分母4和7的最小公倍数28,进行通分)
X=28分之9
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之和,且字母连同它的指数不变。字母不变,系数相加减。同类项的系数相加,所得的结果作为系数,字母和字母的指数不变。
扩展资料:
一、通分和约分的依据
通分和约分的依据都是分数(式)的基本性质:分数(式)的分子、分母同乘以或除以一个不等于零的数(式),分数(式)的大小不变。
二、等式解方程的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相等的数或式子,两边依然相等。
2、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相等的非零的数或式子,两边依然相等。
3、等式两边同时乘方(或开方),两边依然相等。
三、检验方法:
求出未知数的值分别代入原方程的两边计算(即含有字母的式子的值),如果原方程等号左右两边相等,则所求得的未知数的值是原方程的解。
四、解方程依据:
方程依靠等式各部分的关系,和加减乘除各部分的关系:
1、加数+加数=和;和-其中一个加数=另一个加数;差+减数=被减数
2、被减数-减数=差;被减数-差=减数
3、因数×因数=积;积÷一个因数=另一个因数
4、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商×除数=被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