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产”理论给艺术学研究提供了哪些启示?
“艺术生产”理论给艺术学研究的启示:
第一,艺术生产理论揭示了艺术的起源、性质和特点。
首先,从艺术的起源看,艺术生产本身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才从物质生产中分化出来。人类最初的艺术品常常同生产劳动实践有着直接的联系,它们或者是劳动工具如精致的石器、骨器等,或者是劳动成果
如用来作为装饰品的兽皮、兽牙、羽毛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艺术生产逐渐独立出来。艺术起源可能有多种多样的原因,但归根结底,以劳动为前提,以巫术为中介,艺术的起源离不开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
其次,从艺术的性质和特点看,艺术作为审美主客体的最高形式,一方面是客观社会生活的反映,另一方面又凝聚着作家艺术家主观的审美理想和情感愿望。艺术美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通过作家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互相渗透、彼此融合,并通过物态化形成具有艺术形象的艺术作品。
第二,艺术生产理论阐明了两种生产的“不平衡关系”。
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其发展不能脱离一定时代的物质生产条件。艺术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艺术生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世纪的俄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普希金《叶甫盖尼奥涅金》、陀斯妥也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勃罗留波夫;果戈理、契诃夫;柴柯夫斯基、穆索尔斯基、科萨柯夫“强力集团”;列宾、苏里柯夫;《天鹅湖》、《睡美人》)。
第三,艺术生产理论揭示了艺术系统的奥秘。
艺术生产理论把艺术创作、艺术鉴赏这个相互联系的环节,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来研究。艺术创作是艺术的“生产阶段”,是创作主体(作家、艺术家)对客体( 社会生活) 能动反映的过程。艺术作品是艺术生产的“产品”。
马克思的“艺术生产论”有多重意义。第一种意义是把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艺术生产相比较,并不专指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艺术现象;第二种意义是指实际的创作过程;第三种意义专指在资本发展时期,一切艺术生产是为资本创造价值,一切艺术品都具有商品的属性。我们一般主要从第一种意义和第三种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的“艺术生产论”。
艺术生产,说到底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形态,它必然要受到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但是艺术生产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审美需要的精神生产,又与物质生产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在市场语境下,艺术生产既要适应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走向市场,又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和文艺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超越市场。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轻商重农的传统, 至于轻利重义的观念则更是“其渊源也远,其入人也深”。而安贫乐道、甘于穷困一直被看成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这种不尽情理的道德观念千百年来深深地渗透在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里,直到今天,它实际上仍然在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和情感,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一场声势浩大的有关文艺商品性的论争,在今天看来似乎可以说是一场传统观念与改革意识之争;一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之争;
一场义利对立理论与义利统一观念的论争;然而事实是无情的,一切雄辩都会在事实面前显得软弱和苍白。文化应该走向市场还是远离市场,历史并不容我们讨论和选择,事实证明,我们除了走向市场已经没有别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