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中的新办交通企业是指什么

 我来答
龙泉2007
行业观察员

2017-01-12 · 为您解答财税疑问,专注税收政策法规。
龙泉2007
采纳数:91951 获赞数:313540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二、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11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新办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中的交通企业,是指投资于上述设施建设项目并运营该项目取得经营收入的企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