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当女兵并没有限制高考成绩,但女兵网上初选审核时会按照其高考分数在生源地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女青年作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
女兵网上初选审核办法:
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截止后,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进行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生源地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女青年作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
系统初选完成后,应征女青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扩展资料
女兵征集的基础项目体检标准:
1、身高:158cm以上。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视力:
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女兵网上初选审核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女兵征集的基础项目体检标准
没有固定的分数录取线,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是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来进行选择。
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
例如,两名女青年张某和王某今年报名应征:
① 张某,2017年参加高考,成绩为420分,当年她所在的省高考总人数为366500人,假设当年该高考成绩在全省排名为第165000名,其相对高考分=(1-165000÷366500)×100=54.98分。
② 王某,2018年参加高考,成绩为420分,当年全省高考人数为353000人,假设当年该高考成绩在全省排名为第155000名,其高考相对分=(1-155000÷353000)×100=56.09分。
注意:就算两人高考分数一样,但因为参加高考年度不同、分数排名不同、高考总人数不同,高考相对分也不同。
优先征集对象
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病故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现役军人子女。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
① 烈士证;
② 公安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应征女青年为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的证明。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
因公牺牲军人原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证明,以及应征女青年为其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
3、病故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
病故军人原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应征女青年为其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
4、现役军人子女:
① 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现役军人(含部职别、身份证号、证件编号等)以及应征女青年为其子女的证明;
② 应征女青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 现役军人军官证、义务兵证、士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