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发票需要税号吗
没有必要向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发票号码。
税务总局2017【13】文的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者为企业时,买方在向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当卖方有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卖方应填写买方的识别号码,或在“买方识别号”栏上统一社会信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纳税凭证使用。
本通知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公司分支机构、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从上面可以看出,总局规定,购买方为企业,需要填写税号,如果购买者不是企业,则不需要填写税号,因此发票不向行政事业单位公开。税号。
拓展资料
虽然政策规定,需要开票的人需要取税号,但只针对发票向企业开放,对个人、个体工商户、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不要求。填写税号!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如果公司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你必须填写对方的税号,如果没有填写,税务部门可以合理合法地与你交谈!当然,最重要的是,如果你是经营者,你必须提醒抽屉在填写消费或购买机票时填写税号。否则,你所获得的发票不应被用作税单,如税收、退税等。
那么学校、公立学校不是企业,是非企业单位,所以,客户的名字是学校,不能写税号(培训和私立大学除外私立大学)。公立医院也是如此。然而,有必要区分民营医院是一个利润单位,企业的性质,他们需要纳税,所以有必要填写私人医院时的纳税号码。
补充: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前面第一条中的“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般称为税号。
发票的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单位购买,就写单位名称。
这项规定是2018年初开始实施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另外对开发票的明细也有了新,要求例如:纳税人销售黄金项链,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
根据国税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类似于身份证号,作用就是便于税务部门监控买卖双方的交易数据,防范虚假发票的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