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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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散人
2023-05-03 · TA获得超过33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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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矛盾论中的两个概念,它们是密切相关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

1. 统一性和区别性: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矛盾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的普遍性,即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全社会都存在的;而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矛盾所具有的独特性和不同于其他矛盾的个性。可以说,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世界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两个概念。

2. 矛盾总量和矛盾质量:矛盾普遍性强调矛盾在数量上的普遍性,即社会中无处不在的矛盾;而矛盾特殊性则是强调矛盾在质量上的特殊性,即特定时空下的矛盾性质及特有的解决方式。

3. 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矛盾普遍性是一般性的,具有普遍性的规律;而矛盾特殊性是特殊性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历史性。在矛盾的解决中,既要注意总的解决,以发挥规律性作用,又要重视个别解决,实现“因时制宜”的原则。

综上所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一个矛盾的存在既有总的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和历史性,所以在矛盾的解决中,需要既注意总的规律,又考虑到具体矛盾的特殊性和历史性,才能实现矛盾的有效解决。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2018-06-11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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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灵松Em
2022-11-06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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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2.矛盾的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方法论:我们要在事物的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并在普遍性的指导下研究事物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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