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发生退货时应如何处理
出口货物发生退货时应如何处理
一、相关出口货物发生退货及其成为废品的税收处理问题。 1.出口货物因故退运(关),若已办理了增值税或消费税出口退税,应返纳所退税款; 2.出口货物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使用了海关保税监管的免税国外原材料,因成品成为废品因故不能出口或出口后退回成为废品,此部分成品所耗用的免税料件应补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或消费税。 3.废料处理过程中的收入如发生销售应计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4.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何时销售的,皆应在收到退回货物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其成为废料产生的损失、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增加或减少当期计征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税收处理可见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税收法规档案。 二、相关财务会计处理问题。 1.出口货物因故退运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先到外汇管 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登出手续,外汇管理局应给出口货物发货人出具证明,出口货物发货人持证明及原海关出具的专为出口收汇核销用的报关单向海关办理退运 货物的报关手续。退运货物如属出口退税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还应向海关交验审批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未退税或出口退税已收回的证明和原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凭以办理退运手续。 2.发生退货时,借记出口销售收入,货记应付帐款;收到退回的货物时,借记产成品,贷记出口销售成本;若产成品报废成为废料并作销售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其他业务收入,贷记原材料或产成品,若属消费税应税品,应增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海关保税监管的免税进口料件,因故退运报废或未出口就已报废,按海关规定在补征免税料件的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或消费税时,借记原材料或其他业务支出或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但是,对非正常损失的已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增值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发生退关(运)并向税务机关返纳已退还的增值税、 消费税时,还应按增值税、消费税会计处理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3.对于出口货物,如果是质量有问题,或者说什么其他原因,要返大陆维修或者是运回大陆,通过发货到香港,然后在香港中转,直接快件方式处理进口。这样手续非常简单,时间也快。这个是面对一些单据不全,确实要退回来大陆的货物处理方法!
求问出口货物退管退货如何处理
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运,出口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资料,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资料及下列资料: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③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影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
(1)第二步-单证申报资料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资料后‚点选“设定标志”;
(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列印单证申报资料-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资料。
(2)外贸企业退运时的账务处理:
冲减退运收入:
借: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率之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率之差)
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消费税退税)
贷:银行存款
出口货物发生退货的办理程式
一、若货物已报关出口,企业未申报出口退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关退货,主管退税部门不 需出具任何证明,企业可凭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直接向海关办理退关退货 手续。二、若货物已报关出口,企业已申报出口退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关退货,凡退货日 期距货物原出口日期在一年以内的, 企业必须凭有关资料到主管退税部门办理 《出口货物退 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并据此向海关办理退货手续; 1、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 办理(1)企业货物已报关出口,并已申报办理过退税后,因故发生退关退运情况,应持《出 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申请》 及电子资料, 并附报以下资料到主管退部门申请办理 《出 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①国外退运证明或协议(必须注明退运原因、数量和金额) : ; ②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影印件; ③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影印件; ④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⑤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2) 的申请》及电子资料,可以通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产生
出口货物退回如何处理
一、相关出口货物发生退货及其成为废品的税收处理问题。
1.出口货物因故退运(关),若已办理了增值税或消费税出口退税,应返纳所退税款;
2.出口货物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使用了海关保税监管的免税国外原材料,因成品成为废品因故不能出口或出口后退回成为废品,此部分成品所耗用的免税料件应补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或消费税。
3.废料处理过程中的收入如发生销售应计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4.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何时销售的,皆应在收到退回货物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其成为废料产生的损失、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增加或减少当期计征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税收处理可见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税收法规档案。
二、相关财务会计处理问题。
1.出口货物因故退运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先到外汇管 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登出手续,外汇管理局应给出口货物发货人出具证明,出口货物发货人持证明及原海关出具的专为出口收汇核销用的报关单向海关办理退运 货物的报关手续。退运货物如属出口退税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还应向海关交验审批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未退税或出口退税已收回的证明和原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凭以办理退运手续。
2.发生退货时,借记出口销售收入,货记应付帐款;收到退回的货物时,借记产成品,贷记出口销售成本;若产成品报废成为废料并作销售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其他业务收入,贷记原材料或产成品,若属消费税应税品,应增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海关保税监管的免税进口料件,因故退运报废或未出口就已报废,按海关规定在补征免税料件的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或消费税时,借记原材料或其他业务支出或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但是,对非正常损失的已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增值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发生退关(运)并向税务机关返纳已退还的增值税、 消费税时,还应按增值税、消费税会计处理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3.对于出口货物,如果是质量有问题,或者说什么其他原因,要返大陆维修或者是运回大陆,通过发货到香港,然后在香港中转,直接快件方式处理进口。这样手续非常简单,时间也快。这个是面对一些单据不全,确实要退回来大陆的货物处理方法!
出口货物退货财务如何处理--退货还是进口
还进口还要交税
按退货需要出个证明就是这部分的退税还没下来
出口货物退货,但是已核销,该如何处理
出口退税系统中有单证申报向导——第一步中的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
税务局受理后会给你出一份证明的。 具体你咨询税管员.
出口货物部份退货部份作赔偿如何处理
财务方面你要做的。让别人不好理解。。你是说做帐不知道要做在成本里,或是费用里。还是不知道要用什么科目去做。。。。。。你要详细说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