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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系列原则是有机化合物命名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在给有机化合物进行系统命名时要先确定母体,然后再给化合物编号如果有官能团是从靠近官能团一端开始编号,如果没有官能团时,要靠近取代基一端编号;如果两端靠近取代基的位置相同,要考虑从左编号取代基位次的代数和和从右边编号取代基位次的代数和哪边小酒从哪边编号,这就是最低系列原则。比如:(CH3)2CHCH(CH3)CH2CH(CH2CH3)CH2CH2CH(CH3)2,无论从哪边编号,都是第二个碳上有取代基,所以从靠近取代基一端编号就行不通,这样就要考虑最低系列原则。若从左边编号,取代基的位次依此为2、3、5、8,代数和为18;若从右边编号,取代基的位次依此为2、5、7、8,代数和为22,左边编号的代数和小于右边,所以从左边编号,这就是最低系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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