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有哪些重要的因素?
一、突出课堂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
体育课时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确保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积极实施新的体育课程标准,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选择教材和教学形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教学中要增加身体素质和体能练习的比重,积极培养学生自我锻炼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运动1小时
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富有特色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时段内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广播操、校园集体舞及有本校特色的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安排1课时的体育活动,列入学校课表。大课间体育活动及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共同组织实施。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早锻炼。
三、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和公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锻炼活动,认真参加体质测试。学校要配齐测试器材,规范测试方法,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监管,确保测试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纳入对学生的评价报告。学校测试的结果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和家庭公告,并列为学校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
科学合理设置考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适当提高区分度,逐步加大体育考试成绩在中考总分中的比例。全面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08年起,凡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的主力队员、体育课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良级者可评为A级,并记入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五、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制度
每四年举行一届综合性运动会,每两年举行一届专项性运动会。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要建立中小学体育竞赛制度,学校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一次体育文化科技节,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体育竞赛活动,做到人人有参赛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
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障学生的睡眠和体育锻炼时间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学校作息时间向学生家长通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坚持每天上下午做眼保健操,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近视率。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各地每年要组织3~4次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
八、完善大中专院校、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
按纲施训,丰富军训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少年军校”活动。
2024-10-2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