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催收,技巧如下
年龄和借款人的身份地位就是一个很关键的划分点,对于70后来说,尤其是对那些事业有成的70后,多年的工作经验已经积攒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会比较在乎个人的名声,因此可以联系公司或者合作伙伴。
或者设法找出令其尊敬的第三方以及对自己可能有利的人物(一定要理清之间的关系,这样才便于更好的催收)让这些人起到一个代为转达的作用,一来避免与客户直接冲突而引起借款人的反感,二来无形当中也起到一个心理施压的作用。
催收的正确方法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相互统一,催收情形复杂多样,催收对象也各有特点,在实际情形中,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千万不要墨守成规,根据催收独对象的实际情况,了解清楚欠款人的弱点,找准施压点,调查清楚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逾期状况,制定出适合的催收策略和话术。
作为催收人,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优势心态,很多催收员担心催收的太紧会影响后续的业务合作,或者面对态度比较恶劣的催收人的时候就不自觉的变得唯唯诺诺的,认为这是求别人办事,仿佛欠钱的是自己。
1、如果对方认可双方存在债权债务,且承诺予以返还,则能追回。如果没有借条及其他证据,在双方确认该债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
2、如果对方不认可,而且没有借条,如果有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据,也有可能走法律途径追回,这要看所掌握的证据情况。
3、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也不予认可,那么该债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4、任何纠纷,建议尽量协商解决,省时省力。
扩展资料: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老赖”就是有钱不还账,让人告上法庭,最后还是得还款。11月11日,在凤凰县法院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杨某归还了原告张某的2890元。
2010年9月5日,被告杨某因建房需钢材而向原告张某赊帐2890元,并为原告张某出具了“今欠到张某钢材钱2890元”的欠条一份,但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房子建好后,杨某因欠了部分债务,便跑到外地打工,把还债的事情置于脑后。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虽然有收入,口头也答应还钱,但就是不还。无奈之下,原告张某将被告杨某告上法庭,诉求被告杨某支付欠款2890元。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多次用电话联系被告杨某,要求其来法庭应诉,但被告杨某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拖着不来。在法官上门送达时,被告也总是大门紧闭,无法送达。
即使法官与其约定好时间,被告也总是找各种理由逃避送达,如此反复多次让法庭工作人员心力憔悴。为能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杨某进行沟通,释法析理,讲明拒不到庭应诉的后果,终于使被告杨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于11日的法庭调解中主动支付了2890元的欠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了结,双方握手言和。
参考资料来源:湘西法院网-凤凰法院:欠钱不还五年整 法院调解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