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和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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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上区分: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发明人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
2、从权利上区分: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发明人的权利包括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3、特点不同:专利发明人只拥有名誉权并非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和单位,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叫专利权人,有申请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才是专利权人,才拥有专利权。
专利权人变更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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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广告
2020-06-01 广告
你好, 专利权人是指享有专利权的人。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其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专利权人还可以向其他人转让其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应当按时向专利局交纳年费,以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当有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时,专利权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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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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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在专利法中称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必须是个人,可以一个或者多个。
专利权人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一个或者多个。
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
专利权人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一个或者多个。
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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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6 · 致力于图书出版、影视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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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区别:
一、解释:
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
二、权利:
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2、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一、解释:
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
二、权利:
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2、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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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明人(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或者设计人(对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的定义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专利权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后、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称呼)或者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称呼)的定义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即谁拥有专利申请权,日后就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
(3)二者的区别和联系
1)发明人是自然人,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
2)发明人不会变化,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发生变化,因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3)依据以下规定发明人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不是专利权人。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专利权有部分物权的属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将专利权比作一个物品,发明人是制造该物品的工匠,专利权人是该物品的拥有人。因此该拥有人可以把物品买(有偿转让)给别人,或者出租(许可)给别人使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专利权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后、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称呼)或者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称呼)的定义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即谁拥有专利申请权,日后就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
(3)二者的区别和联系
1)发明人是自然人,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
2)发明人不会变化,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发生变化,因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3)依据以下规定发明人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不是专利权人。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专利权有部分物权的属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将专利权比作一个物品,发明人是制造该物品的工匠,专利权人是该物品的拥有人。因此该拥有人可以把物品买(有偿转让)给别人,或者出租(许可)给别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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