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是这样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随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在职工年度考核后,且结果为合格以上,才可一次性发放。
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很多都是参照行政机关的工资分配制度来执行的。对于考核绩效奖,机关公务员的分配方式已经进行了很大的改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原来的考核绩效奖都是在年底或者第2年初,对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会影响整个单位公务员的考核绩效奖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可以理解为两种,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考核绩效奖。其中考核绩效奖,大概率将会随着公务员考核绩效奖的改革而改革,分配方案发生很大的变化。分配方式则由事业单位自行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来源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