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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 · 普及法律知道,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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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家好!我是2005年毕业的本科生。当时与一国企单位签了5年的合同,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发展,我去年参加了硕士研究生考试,今年9月份开学,辞职报告我一提交一个月了,我想问一下,现在单位要求赔偿违约金,应该怎么执行,我看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收违约金了?还有我所签的劳动合同是按新的劳动合同法执行还是按08年以前的执行。请各位解答。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数额:

1、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

2、如果用人单位不遵照本法规定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仲裁,一般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4、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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