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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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晋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招聘岗位55个,计划招聘人数72人。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比例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的岗位不予开考,相关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至1992年6月1日期间出生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晋江的,是指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晋江籍。
代码为0101的岗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或市总工会统一公开招聘的在职工会职业工作者招聘,代码为0401、0502、0601、0602、0803、1001、1102的岗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前任职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时间:2010年7月24—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晋江体育中心祖昌体育馆。
(三)应提供的证件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计划表》中有设置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报考《计划表》中有设置其它要求的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代码为1504岗位的人员,如属图书馆学以外专业的,须提供一年以上公共图书馆从业经验的有效证件,即:公共图书馆在编人员须提供《行政介绍信》或人事部门盖章的其它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共图书馆编外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或符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四)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五)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符合开考条件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以单个或多个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专业条件要求中的相关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以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该专业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方可报考该岗位。
5、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6、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8月16-17日,领取地点为晋江市图书馆一楼圆形大厅(世纪大道旁)。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试卷,并负责阅卷工作。
1、考试科目。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22日上午安排《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下午安排《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具备笔试加分条件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累加而成;其他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即笔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累加而成。
4、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申论》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选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45日内,将其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市人事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晋江人事网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20日内,将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送达市人事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晋江人事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用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派遣证)原件进行复核,不能提交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代码为0401、0502、0601、0602、0803的岗位,如拟聘用对象学历为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将聘用到所报考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
(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晋江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595-85665656
市人事局0595-85677278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95-85697558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
1、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人事局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晋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招聘岗位55个,计划招聘人数72人。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比例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的岗位不予开考,相关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至1992年6月1日期间出生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晋江的,是指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晋江籍。
代码为0101的岗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或市总工会统一公开招聘的在职工会职业工作者招聘,代码为0401、0502、0601、0602、0803、1001、1102的岗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前任职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时间:2010年7月24—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晋江体育中心祖昌体育馆。
(三)应提供的证件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计划表》中有设置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报考《计划表》中有设置其它要求的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代码为1504岗位的人员,如属图书馆学以外专业的,须提供一年以上公共图书馆从业经验的有效证件,即:公共图书馆在编人员须提供《行政介绍信》或人事部门盖章的其它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共图书馆编外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或符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四)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五)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符合开考条件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以单个或多个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专业条件要求中的相关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以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中该专业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方可报考该岗位。
5、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6、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8月16-17日,领取地点为晋江市图书馆一楼圆形大厅(世纪大道旁)。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试卷,并负责阅卷工作。
1、考试科目。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22日上午安排《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下午安排《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具备笔试加分条件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累加而成;其他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即笔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累加而成。
4、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申论》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选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45日内,将其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市人事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晋江人事网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20日内,将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送达市人事局(考试录用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晋江人事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用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派遣证)原件进行复核,不能提交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代码为0401、0502、0601、0602、0803的岗位,如拟聘用对象学历为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将聘用到所报考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
(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晋江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595-85665656
市人事局0595-85677278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95-85697558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
1、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晋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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