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中考招生方案政策解读
一、问:什么是市区普通高中“阳光招生”?
答:就是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做到一次性公布计划,通过市招生办一个渠道录取。市招生办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依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录取,做到公平公正。
二、什么是市区普通高中“阳光分班”?
答:就是要求普通高中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入学人数确定开设教学班的班数。坚持公开、均衡、随机、全面等四项原则,在本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使用分班软件进行分班,分班方案、分班过程和分班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问:高中“阳光招生”工作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今年全市高中“阳光招生”实行“五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公布依据省招生政策、规定制定的实施细则、奖励政策和招生办法。公布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公布各高中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公开。公布各高中招生计划。
3.录取信息公开。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时间安排。公布录取结果。
4.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公布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联系方式。
5.违规招生处理结果公开。对发生的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四、问:高中“阳光招生”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即“四严格”: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和收费行为。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提高收费标准、降低分数线的高中,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跨区域、跨学校挖生源,严禁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提前招生,严禁擅自招生。严肃查处各高中擅自招生、违规招生和违规宣传的行为,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和不正之风。
三是严格加强信息管理。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和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四是严格学籍、考籍管理。普通高中招收新生的建籍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市招生办录取的电子信息数据为依据,建立高中新生学籍和考籍,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及时审核,实行有效监督。学校擅自录取的,一律不予建籍。
五、问:今年市区普通高中“阳光招生”,考生应特别注意哪些方面?
答:一是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梯次填报志愿。千万不要盲目攀高、不要盲目跟风,否则可能会因为中考分数较低既未被第一批次的学校录取,又失去了考取适合自己的学校的机会。二是市招生办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后,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三是今年市区高中的高一新生录取由市招生办统一进行。各高中擅自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不予认可,一律不予建籍。四是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公办普通高中一律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六、问:怎样登陆“吉林市中招信息网”?
答:考生在学校教师指导下,凭县(市)区招生办提供的报名序号和密码,登陆互联网,进入到“吉林市教育信息网”( http://www.jledu.com.cn/ ),点击吉林市中招信息网网报系统。
七、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普通高中招生设三个志愿批次。第一批次为吉林一中、吉林二中(含吉林二中民航班)、吉林四中(含吉林四中双特班)、吉林十二中、吉林十八中、毓文中学、实验中学、田家炳中学、吉化一中、松花江中学、吉林朝中、江城中学、双吉中学13所高中统招志愿。设三个志愿:一志愿为统招生兼指标生志愿,二志愿、三志愿为平行统招生志愿。第二批次为吉林一中、毓文中学、吉化一中、吉林十二中、吉林十三中合作办学志愿和江城中学校自费志愿,设一个志愿,即四志愿。第三批次为吉林三中、吉林十三中、吉林五十五中、吉化三中、江机中学5所高中志愿。一个统招志愿,即五志愿。其中吉林二中民航班、吉林四中双特班的招生志愿,在第一志愿批次内单设志愿代码。
普通高中招生每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本批次录取时段内二次征集志愿,设一个志愿。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每个批次录取时间结束后,市招生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根据公布情况在网上向本批次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二次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原则:根据各高中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重新划定分数线;未被本批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名。
征集志愿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报考序号、报考密码登陆“吉林市中招信息网”,二次填报志愿。
八、问:市区中考考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考生在各批次招生的学校中任选志愿,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
考生在学校教师指导下,凭县(市)区招生办提供的报名序号和密码,登陆互联网,进入到“吉林市教育信息网”,点击“吉林市中考报名系统”,按目录索引,点击志愿栏目选报学校,确认提交,即完成报考志愿。
各初中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引导考生从自身实际出发,理性选择学校,梯次填报志愿。不允许限制或强制考生选报志愿。要特别注意协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比例关系。
考生报考志愿必须由本人认真填报,因填报有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问:市区普通高中怎样录取新生?
答: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市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吉林市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分三个批次,录取按照从第一志愿至第五志愿的顺序进行。指标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统招计划进行录取。
指标生录取工作。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75%,另增加5%向农村和薄弱初中倾斜。要切实加强对指标生计划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吉林一中、吉林二中、吉林四中、吉林十二中、吉林十八中、毓文中学、实验中学、吉化一中、田家炳中学、松花江中学、双吉中学校实行指标生招生政策,具体规定见吉市教发〔2015〕31号文件。指标生在所报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录取,最低可下降50分。按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依成绩择优录取。
特长生录取工作。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必须要达到规定的学业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按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提供的加试合格名单和市教育局编制下达的计划指标,依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一次性录取,占该学校的统招计划。
身体残疾考生录取工作。报考普通高中的身体残疾学生,按其学业考试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报考中职的身体残疾考生,按体检标准,只要符合报考专业规定条件,招生学校不得拒收。
普通高中(含完中的高中部)在所在市、县(市)范围内由当地招生办择优录取新生,任何学校不准跨区域招生。
建立健全新生录取通知书管理制度。城区各高中录取新生必须使用市招生办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凡被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纸介档案材料,由市招生办按投档考生的名册,统一集中打印并提供给学籍管理部门。
十、问:2015年中考考试科目和分值是如何设置的?
答: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语文(包括少数民族的朝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120分,其中思想品德、历史各6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学业考试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外语加试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分值为20分。经省教育厅批准,吉林地区中考外语听力实行计算机自动化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3—24日。不同语种不能混编考场。(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考试按吉中考字〔2004〕3号文件执行)。
少数民族学校的考生仍考两种语文,朝鲜族中学的考生考朝鲜语文和汉语。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纳入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中,分值为6分。
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测试仍在初二进行。测试由市统一命题、发送试题印刷清样,由市、县(市、区)组织实施。试卷为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地理、生物各50分,测试时间为100分钟。
十一、问:2015年中考有哪些奖励和照顾加分政策?
答:(一)报考高中和5年制师范专业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
(二)为保证和加强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学习日、俄语的考生报考高中可降5分录取。
(三)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按吉分政联〔2013〕2号文件执行。
(四)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五)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按省委吉发〔2005〕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1分录取。
(六)见义勇为模范本人或子女的照顾,按省人大《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降10分录取。
(七)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八)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九)援藏、援疆干部在援藏、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在高中学校录取时降10分录取。
上述奖励和照顾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值项。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其中归侨子女凭归侨证;华侨凭护照)及其复印件,建档时将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必须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市招生办将在“吉林市中招信息网”按照顾加分类别统一公示(城区)。有关部门不得出具假证明,如发现在中考照顾加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问:2015年吉林市中考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
6月27日(星期六),语文、朝鲜语文(8:30~10:30),物理、化学合卷(2:00~3:40)
6月28日(星期日),数学(8:30~10:30),思品、历史(历史与社会)合卷(2:00~3:40)
6月29日(星期一),外语(8:50~10:30),汉语文(2:00~4:00)
6月10日~30日,地理、生物合卷
说明:地理、生物(合卷)测试,初二学生参加。测试由市教育学院组织命题。各县(市、区)组织制卷、施考、阅卷、下发成绩。考试时间在6月10日~30日期间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