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转移手续怎么办
医保异地转移手续的办理如下:
1、携带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2、向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在就职后,由新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申请时需出具原来的参保凭证,并填写转续申请表;
3、新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审核。由新社保工作机构审核转续申请表是否符合转续条件。
异地医保怎么转入?
1、参加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1)先由所在单位办理齐市参保手续,参保受理后次月即可到医保服务大厅转移接续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接续手续。
(2)办理接续手续时,须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非参加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及其他参保材料到医保局个体科办理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在办理参保手续后的次月到医保局大厅转移接续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接续手续。
异地医保转移需要带什么
1、在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辞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
2、然后在现工作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医保合并即可。(带身份证、现单位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