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在房产证加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我老公婚前是自己独立买房,但是贷款现在还在还钱(基本都是他在还贷款,我还的比较少),我们登记结婚前,他就把我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现在因为性格不合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在法...
我老公婚前是自己独立买房,但是贷款现在还在还钱(基本都是他在还贷款,我还的比较少),我们登记结婚前,他就把我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现在因为性格不合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在法律上会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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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5 · 致力于图书出版、影视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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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da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首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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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规定,房产是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应当一人一半。但又有新规定,有错方和无错方。有错方分不到房子。你们这种情况,你前夫还的房贷多,感情不合。你还小部分房贷。你前夫给你一部分钱做补偿。你想要房子的话。付给你前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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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没有协议,那么婚前在房产证加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应该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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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在房产证加了妻子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我觉得昏前在房产证加了妻子的名字,那要看当时你们是怎么约定的?有没有写合同?如果没有的话,那就视为你赠予妻子的房产,离婚时就要和妻子好好商量,如何安排?如果商量不妥,就要起诉法院,看法院怎么解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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