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就业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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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律师专业就业前景,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律师专业就业前景
一、公务员
主要包括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对于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来说,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应该是进入公、检、法机关。但由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设立,使得本科生要想成为法官、检察官,必须在毕业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学们会发现“毕业证”绝对不是“职业准入证”,司法考试可以说是法学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考试,这个考试过关率在30%左右。当然,想进入公、检、法这样的单位,除了需要通过司法考试以外还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
二、律师
律师既不像公务员队伍那样难进,又是法律专业的对口领域,是很多年轻毕业生的主要选择。黎律师表示,律师是个经验型行业,收入参差不齐。律师的收入构成可分两种计算,一种是拿工资式的,事务所付工资,律师负责打官司;另一种是律师不拿工资,但挂靠律师事务所,靠律师找客户,根据业务提成。律师的收入根据工作经验、能力大小和所涉法律领域的不同,是有很大差别。按北京的情况来看,顶尖的律师每年的收入是很可观的,一年收入1000万不成问题。但大部分小律师和见习律师每年可能只有1万2万元左右的收入。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三、公司法务人员
公司法务人员也是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例如,各大国企、银行、外企、一些大型的私企,公司内部都会设有法务部门,专门处理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物。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的法律事物部门,但一般政府部门对学历和工作能力的要求较高,不是普通本科生能够达到的。
薪水,外企中的法务人员一般年薪10万左右,要求精通英语或某国语言;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年薪在5万7万左右,但是对于不同的大学和专业有不同的要求。
四、其他相关领域
除了以上的主要就业方向,社会其他领域对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法律人才也是需要的。如企业中的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岗位对既有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有一定的需求。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会做会计师、审计师、证券业人员、环境评估、司法鉴定、职业中介、房地产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
律师专业就业前景
一、公务员
主要包括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对于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来说,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应该是进入公、检、法机关。但由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设立,使得本科生要想成为法官、检察官,必须在毕业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学们会发现“毕业证”绝对不是“职业准入证”,司法考试可以说是法学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考试,这个考试过关率在30%左右。当然,想进入公、检、法这样的单位,除了需要通过司法考试以外还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
二、律师
律师既不像公务员队伍那样难进,又是法律专业的对口领域,是很多年轻毕业生的主要选择。黎律师表示,律师是个经验型行业,收入参差不齐。律师的收入构成可分两种计算,一种是拿工资式的,事务所付工资,律师负责打官司;另一种是律师不拿工资,但挂靠律师事务所,靠律师找客户,根据业务提成。律师的收入根据工作经验、能力大小和所涉法律领域的不同,是有很大差别。按北京的情况来看,顶尖的律师每年的收入是很可观的,一年收入1000万不成问题。但大部分小律师和见习律师每年可能只有1万2万元左右的收入。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三、公司法务人员
公司法务人员也是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例如,各大国企、银行、外企、一些大型的私企,公司内部都会设有法务部门,专门处理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物。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的法律事物部门,但一般政府部门对学历和工作能力的要求较高,不是普通本科生能够达到的。
薪水,外企中的法务人员一般年薪10万左右,要求精通英语或某国语言;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年薪在5万7万左右,但是对于不同的大学和专业有不同的要求。
四、其他相关领域
除了以上的主要就业方向,社会其他领域对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法律人才也是需要的。如企业中的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岗位对既有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有一定的需求。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会做会计师、审计师、证券业人员、环境评估、司法鉴定、职业中介、房地产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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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者生存
中国当前的律师都面临着巨大的谋生压力和前途压力。年轻的律师缺少案源面临着谋生的困难,前途暗淡。年老的律师心里很清楚,今年有的收入明年不一定会再有,面对年轻律师的竞争可能失去案源乃至饭碗,也感到前途渺茫。
律师的生存状况调查信息显示:律师收入呈金字塔式,10%处于顶端,约20%处于偏上,而70%以上的律师则生活艰难。(1)“42%的律师一年办理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10件,62%的律师一年办理的非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5件;从业3年左右的律师平均年工资在三四万元左右,除去办案成本后,收入只够“糊口”。而且,还有一些“新律师”由于找不到案源,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收入的,有些律师甚至是负收入”;(2)“城市执业的相当一部份律师和在县域范围执业的大部份律师的年收入仅三万元左右,除去正常办公成本、年检注册等正常费用后,所余无几;律师中只是个别律师的年收入在二、三十万,或者三十万以上”;(3)“中国律师的平均收费不如出租车行业,年毛收入不足10万元。上海市律协一项调查显示,全市律师28亿元总收入中,80%的收入由20%的律师创造。重庆市律师执业报告中,部分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一年收入不到两万元。江浙一些地区,执业第一年的律师月薪只有1000元”;(4)“许多刚刚入门的年轻律师,如果没有家庭的支撑,恐怕连生计都将成为问题,法学院学生毕业后多数不愿做律师”。
从事律师的前期投入与律师业务的开展完全是不同的二个问题,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资格考试之难众所周知,投入非常巨大,但从事了律师呢,却又是另一回事,完全可以只依靠一个头脑、一张嘴、一支笔来开展业务,这即使是门脸装修考虑到细节的豪华律师楼也不能否认的事实。巨大的反差使每个从事律师的人都很清楚,要想以律师为职业生存下去,必须学会并适应竞争,找到足以生存发展下去的收入来源。
律师行业不是有了执业证就能生存下去的行业,而是适者生存的行业。
不解决好收入来源,只能是自生自灭,是任何市场经济下注定的结果。由于我国律师的业务由自己开发,律师法律服务在现行体制下对人民的生活、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政府的运行不具必需性,使有事才找律师成了基本规律。
有事才找律师,找律师成了应对已然结果,不是处理或然状态,至于是否需要律师的服务则是成本与效果的考虑;有事才找律师,决定了律师与当事人间的短期 “一夜夫妻”关系,律师对个案处理结果的好坏可能只成就了律师的口碑,并不是长期服务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有事才找律师,了解咨询一下并不麻烦,明确一下问题的方向也是好的,没有律师不代表着不能实现自已的目的,不代表着事情不能进行下去;有事才找律师,律师无形服务价值体现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反映律师成果的形式(注:判决由法官作出,律师作用虽有影响,却并不完全代表着律师服务的成果),决定了律师获得业务的难度;上述体制与市场选择的必然,注定了的我国律师的业务只能自已争取,必须要靠律师的个人魅力与努力积累人脉关系以取得业务,律师营销成为必然,适者生存的结果在律师业务市场化的道路上也将是必然。
适者生存是我国律师的生存状态,也是我国律师的生存事实,不能成为行业之适者的,讨生活都困难。“男怕入错行”,在律师风风光光的表面下面,是个人选择律师行业发展之路的巨大风险。
有充足的业务收入来源是律师成功成为行业适者的必要条件。
问题一个,解决方法N种,只是各自技巧不同而已,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着手:
1、穷尽一切方法营销自己,广告、网站、博客能用的宣传方法都用,打造名声;
2、现身所有场合,创造广泛接触大众的机会,让所有人认识自己,积累人气;
3、面对一切身处水深火热的权利受损者,宣传自身,发掘潜在的付费客户;
4、表现自己无所不能,了解所有法律规定,认识所有司法人员,能左右处理结果;
5、发挥律师擅长说理谈判优势,与业务来源者达成利益分享合意,建立业务来源渠道;
6、本就是麻烦与社会管理者眼中的刁民,继续发挥律师熟知法律体制的专业优势,刁到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制造诉讼,向一切不公平不合理的的社会现象宣战,从各方面提升自已;
……
律师行业有风险,做出选择代价高,对从事律师制定一个详细的职业规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1、横向发展:现在已经统一了司法资格考试,考试也没有原来律师资格考试那么难了,可以在取得司法资格后,先做几年法官、检察官、警官,等有了积累并建立了人脉关系之后再来做律师,安全着陆接着捞,原有的洗得白,现在的收益还更好。我国现在很多司法官员来做律师充分说明了这种现象,即使是退休后来做律师也无妨,律师的大门永远是向当权者们敞开着的。
当然先做律师再做司法官员的反向操作在我国是没门的,因为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不具公务员身份。
2、身兼二职:在从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经营法律服务所或公民代理,既有工资福利保障又有案件代理费收入,该有的都有了何而不为呢!!
3、双重身份:在从事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接受社会人员的委托提供社会法律服务,既有工资福利保障还有额处收入,双重保障旱涝保收。
4、多种经营:区分主业与副业,哪个好做以哪个为主。或律师业务为主其他生意为辅,利用律师闲余时间开拓生意增加收入;或其他经营为主律师业务为辅,能做一点是一点,生意与业务收入两不误。
5、横向联合:利用职务之便搞联营,律师主外我主内,收益来了我拿分成。
中国当前的律师都面临着巨大的谋生压力和前途压力。年轻的律师缺少案源面临着谋生的困难,前途暗淡。年老的律师心里很清楚,今年有的收入明年不一定会再有,面对年轻律师的竞争可能失去案源乃至饭碗,也感到前途渺茫。
律师的生存状况调查信息显示:律师收入呈金字塔式,10%处于顶端,约20%处于偏上,而70%以上的律师则生活艰难。(1)“42%的律师一年办理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10件,62%的律师一年办理的非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5件;从业3年左右的律师平均年工资在三四万元左右,除去办案成本后,收入只够“糊口”。而且,还有一些“新律师”由于找不到案源,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收入的,有些律师甚至是负收入”;(2)“城市执业的相当一部份律师和在县域范围执业的大部份律师的年收入仅三万元左右,除去正常办公成本、年检注册等正常费用后,所余无几;律师中只是个别律师的年收入在二、三十万,或者三十万以上”;(3)“中国律师的平均收费不如出租车行业,年毛收入不足10万元。上海市律协一项调查显示,全市律师28亿元总收入中,80%的收入由20%的律师创造。重庆市律师执业报告中,部分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一年收入不到两万元。江浙一些地区,执业第一年的律师月薪只有1000元”;(4)“许多刚刚入门的年轻律师,如果没有家庭的支撑,恐怕连生计都将成为问题,法学院学生毕业后多数不愿做律师”。
从事律师的前期投入与律师业务的开展完全是不同的二个问题,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资格考试之难众所周知,投入非常巨大,但从事了律师呢,却又是另一回事,完全可以只依靠一个头脑、一张嘴、一支笔来开展业务,这即使是门脸装修考虑到细节的豪华律师楼也不能否认的事实。巨大的反差使每个从事律师的人都很清楚,要想以律师为职业生存下去,必须学会并适应竞争,找到足以生存发展下去的收入来源。
律师行业不是有了执业证就能生存下去的行业,而是适者生存的行业。
不解决好收入来源,只能是自生自灭,是任何市场经济下注定的结果。由于我国律师的业务由自己开发,律师法律服务在现行体制下对人民的生活、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政府的运行不具必需性,使有事才找律师成了基本规律。
有事才找律师,找律师成了应对已然结果,不是处理或然状态,至于是否需要律师的服务则是成本与效果的考虑;有事才找律师,决定了律师与当事人间的短期 “一夜夫妻”关系,律师对个案处理结果的好坏可能只成就了律师的口碑,并不是长期服务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有事才找律师,了解咨询一下并不麻烦,明确一下问题的方向也是好的,没有律师不代表着不能实现自已的目的,不代表着事情不能进行下去;有事才找律师,律师无形服务价值体现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反映律师成果的形式(注:判决由法官作出,律师作用虽有影响,却并不完全代表着律师服务的成果),决定了律师获得业务的难度;上述体制与市场选择的必然,注定了的我国律师的业务只能自已争取,必须要靠律师的个人魅力与努力积累人脉关系以取得业务,律师营销成为必然,适者生存的结果在律师业务市场化的道路上也将是必然。
适者生存是我国律师的生存状态,也是我国律师的生存事实,不能成为行业之适者的,讨生活都困难。“男怕入错行”,在律师风风光光的表面下面,是个人选择律师行业发展之路的巨大风险。
有充足的业务收入来源是律师成功成为行业适者的必要条件。
问题一个,解决方法N种,只是各自技巧不同而已,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着手:
1、穷尽一切方法营销自己,广告、网站、博客能用的宣传方法都用,打造名声;
2、现身所有场合,创造广泛接触大众的机会,让所有人认识自己,积累人气;
3、面对一切身处水深火热的权利受损者,宣传自身,发掘潜在的付费客户;
4、表现自己无所不能,了解所有法律规定,认识所有司法人员,能左右处理结果;
5、发挥律师擅长说理谈判优势,与业务来源者达成利益分享合意,建立业务来源渠道;
6、本就是麻烦与社会管理者眼中的刁民,继续发挥律师熟知法律体制的专业优势,刁到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制造诉讼,向一切不公平不合理的的社会现象宣战,从各方面提升自已;
……
律师行业有风险,做出选择代价高,对从事律师制定一个详细的职业规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1、横向发展:现在已经统一了司法资格考试,考试也没有原来律师资格考试那么难了,可以在取得司法资格后,先做几年法官、检察官、警官,等有了积累并建立了人脉关系之后再来做律师,安全着陆接着捞,原有的洗得白,现在的收益还更好。我国现在很多司法官员来做律师充分说明了这种现象,即使是退休后来做律师也无妨,律师的大门永远是向当权者们敞开着的。
当然先做律师再做司法官员的反向操作在我国是没门的,因为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不具公务员身份。
2、身兼二职:在从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经营法律服务所或公民代理,既有工资福利保障又有案件代理费收入,该有的都有了何而不为呢!!
3、双重身份:在从事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接受社会人员的委托提供社会法律服务,既有工资福利保障还有额处收入,双重保障旱涝保收。
4、多种经营:区分主业与副业,哪个好做以哪个为主。或律师业务为主其他生意为辅,利用律师闲余时间开拓生意增加收入;或其他经营为主律师业务为辅,能做一点是一点,生意与业务收入两不误。
5、横向联合:利用职务之便搞联营,律师主外我主内,收益来了我拿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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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 · 百度认证: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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