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二层住人违法吗?
法律分析:商铺二层住人可能违反《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相关标准规定,如果不符合该行业标准的违反消防法规定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4 基本规定4.1 合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a )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b) 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c) 厂房和仓库;d) 建筑面积大于 2 500 m?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e) 地下建筑。4.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用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 h 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a) 合用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15m; b) 合用场所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 m?; c) 合用场所住宿人数超过20人。4.3 除 4.2 以外的其他合用场所,当执行 4.2 规定有困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b)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c)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