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者原因离婚的常用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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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因第三者原因离婚的常用证据如下:
一、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
二、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
三、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
五、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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