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通过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有效提高规章制度建设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保障安全生产。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借鉴相关事故教训,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