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新规
法律分析:1、摩托车全国通检。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上检测线,摩托车检验可全国通检。还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同时兔予环保检验。对申请人在摩托车注册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办理检验的,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对之前已办理委托书尚未检验的,将按照新规定执行,不再审核收存。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可以跨省(区、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2、摩托车6年内免检,明确了免检时间。主要有以下情形:
1、登记日期在2017年6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3次政策。
2、登记日期在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
3、登记日期在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2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
4、登记日期在2014年5月3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规定到检验机构检验,每年检验1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第四项、第五项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