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出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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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办理普通护照,是登记备案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并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只要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2、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护照收回单位。3、在办理一些签证的时候,例如欧美澳一类的签证,必须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这种情况一般单位不会提供,或者不愿意提供。4、有些岗位是不能出国的,例如国安局、保密局、警察之类的特殊岗位要出国不太容易,有的要打报告申请,有的索性想都不要想,等退休几年以后才能出国。而其他非涉密单位的公务员是可以出国的。
法律依据:《公务员出国管理规定》
第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第四条 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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