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侦查暴力犯罪行为。(二)抓捕、搜查、押送、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三)执行武装巡逻任务。(四)在公安检查站、卡点执行武装警戒、处突任务。(五)在车站、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部位、区域执行武装定点执。务。(六)在重点地区执行入户调查、核查情况等反恐防暴任务。(七)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
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及时选择采取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措施,有效预防、制止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