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
一、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
1.价外税: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它是按照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对税收进行的分类。价内税包含在产品价格内的流转税。它是计划价格体制下,国家提取企业盈利的一种重要课税方式。
根据税收和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1)凡是税款包含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之中的税即为价内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和营业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支付价款时,该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商家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因为商品的定价是一种含税价格。
(2)凡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即为价外税。如增值税,其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需要支付约定的价款外,还须支付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这二者是分开记载的。
2.价内税的优点在于:流转税包含在价格之内,由于价格已定,国家可以通过调整价格内税收的比例来调控经济。
价内税的缺点在于:在实行自由价格的条件下,由于价格要灵活,而税收则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稳定,把相对固定的流转税含在价格内,会使价格税收产生相互牵制的作用,双方难以灵活调节。所以实行自由价格的国家一般不选择价内税的模式,而选择价外税模式。
二、价外税产生是什么?
一般说来,价外税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者制订价格以生产价格为基础,生产价格由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两部分构成,这样国家以流通中的商品为对象所征的税款,只能作为价格附加,成为价外税。为了某种特殊需要,中国对个别税种也采取价外税形式。如烧油特别税条例规定,由供油单位代收代缴的税款,采用价外税,以用油单位为纳税义务人在价外负担。通过这种征税方式,可直接调节烧油单位的经济利益,加速实现以煤代油的目标,又不会因此而增加原油、重油生产单位的负担和影响各种成品油价格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