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伍后当地政府给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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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义务兵退伍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根据法律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部队要发放自主就业费(目前是每服役一年给4500元),地方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一级人民政府制定。也是4500元每年。即:义务兵退役从部队拿9000元,回到地方后,民政局再给9000元。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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