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廉租房怎么申请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流程:1、准备资料:按上方资料要求备齐资料。2、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3、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调查、公示(时间15天)、审核: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后将资料转区民政部门审核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共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初审单位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向社会公示15日后登记。5、复审及廉租房摇号分配: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料审查备案,并组织抽签摇号号后发出廉租住房入住书面通知。
申请条件:本市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民政部门最新确定的所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2016年珠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630元/月/人,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945元。(二)在本市无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0平方米(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并在本市实际居住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并符合本市购房入户政策的人员,不得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