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网账号怎么注销重新注册
法律分析:学信网解除账号重新注册步骤如下;
1、电脑连接网络,打开浏览器,搜索学信网官网,点击”学信网登录“;
2、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
3、输入手机号、安全邮箱等信息,填写密保问题,选择“我要重新注册”,填写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即可;
4、勾选我已阅读,点击立即注册;
5、登录提示“身份证号重复”,点击“解决身份证号码重复的问题”,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
6、返回学信网登录界面,通过安全邮箱,绑定手机号后登录,点击左侧的学籍信息;
7、点击浏览,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的正面,点击第二个浏览,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的反面;
8、填写身份证重复调查问卷即可。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注册工作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三级管理。
(一)高等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负责印制、填写、颁发毕(结)业证书,对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每届毕(结)业生颁发证书结束后,于每年7月底以前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注册内容要求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或就读学校副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每年6月。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7月底以前将当年6月和上一年12月颁发的毕业证书按本规定第十条的注册内容要求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各证书颁发单位所颁发的毕(结)业证书进行审核并予以注册;于每年8月底前将经注册的毕(结)业证书按本规定的注册内容要求汇总报教育部备案。
(三)教育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注册的毕(结)业证书进行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的毕(结)业证书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供社会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