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量按照什么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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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量是指施工过程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时间定额的乘积,如劳动力数量与生产周期的乘积、机械台班数与生产周期的乘积。主导劳动量是指受施工条件或人力、设备数量的限制,对生产周期起控制作用的劳动量,一般取生产周期较长的劳动量作为主导劳动量。在人员、机械数量不变,采用二班或三班制将会缩短施工过程的生产周期。当主导劳动量生产周期过于长时,就可采用二班或三班制作业以加快进度来缩短生产周期。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劳动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衡量的,因而商品价值的大小也就取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的多少。但是商品的价值量,不能由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所决定,这是因为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不同,所以生产同种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也就不同。如果由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所决定,同种商品就不会有同一的价值量,不利于交换的进行。
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不利于技术进步。如果那些生产技术差、生产工具落后、工作懒惰、劳动熟练程度低的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因为消耗的个别劳动时间长,所生产的每件商品的价值量就大,而且消耗的劳动时间越长,每件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而那些生产技术好、生产工具先进、工作勤勉、劳动熟练程度高的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因为消牦的个别劳动时间短,所生产的每件商品的价值反而小,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在鼓励落后,显然是极不合理的,商品的价值不可能这样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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