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2、弊端不同。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3、使用范围不同。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在同一期中,对于收入成本费用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但对于收到的政府补贴,税收返还一般要根据收付实现制,于实际收到时确认。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1、概念不同:
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2、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权责发生制按照收入已经实现和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和本期费用。
3、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
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已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4、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
收付实现制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
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