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