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3号线东延伸规划
法律分析:东方网3月15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正在建设的地铁13号线还将往东延伸3站。最新公布的13号线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披露,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三期工程线路起自二期工程终点站华夏中路站,沿中科路向东至张江路站,线路全长5.254公里,设3座地下站,分别为中科路站、学林路站和张江路站,含川杨河停车场出场线,预计工期为3年半。13号线三期工程串联了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大型居住区等客流集散点,工程建成后将解决张江动迁基地及周边居民与核心区之间的联系,并与13号线一、二期工程实现贯通运营,与17条线路(含规划线路)形成16处换乘节点,成为上海轨道交通路网中横贯东西的重要骨干线路。13号线开通初、近、远期,列车编组都采用A型车6节编组,运营时间从5:00至23:00,共18小时。初期全日开行列车218对,近期全日开行252对,远期全日开行280对。13号线一二三期共设31个车站站点,分别是金运路站、金沙江西路站、丰庄站、祁连山南路站、真北路站、大渡河路站、金沙江路站、隆德路站、武宁路站、长寿路站、江宁路站、汉中路站、自然博物馆站、南京西路站、淮海中路站、新天地站、马当路站、卢浦大桥站、世博大道站、长清路站、成山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