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毕业生实习一年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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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毕业生实习一年是可合理的,因为实习一年也是完全的能够适应以后的工作,而且会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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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简称为"技校",以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为主。从学校分类上看,中等职业学校有四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技工院校逐步发展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种层次类型。按照《职业教育法》等规定和国务院现行的"三定"方案,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归人社部门管理,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
设置标准
一、机构设置
1、技工学校的机构,一般可设学校办公室、教务科、政治工作科、总务科和实习工厂(场、店)。实习工厂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任务较重的学校可增设财务科。
2、技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人数,可根据学校规模,确定校长一人、副校长一至二人,包括党委(总支、支部)专职正、副书记在内共三至五人。每个科、室一般设正、副职一至二人,任务较重的科、室可增设副职一人。 国家有规定规定实习期不得超过6个月至于工资,也有最低的标准,得视情况而定(如地域差异,行业差异) 试用期/实习期的最长期限是根据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来规定的。实习期的工资不是数字。
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19,20条。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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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工学校的机构,一般可设学校办公室、教务科、政治工作科、总务科和实习工厂(场、店)。实习工厂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任务较重的学校可增设财务科。
2、技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人数,可根据学校规模,确定校长一人、副校长一至二人,包括党委(总支、支部)专职正、副书记在内共三至五人。每个科、室一般设正、副职一至二人,任务较重的科、室可增设副职一人。 国家有规定规定实习期不得超过6个月至于工资,也有最低的标准,得视情况而定(如地域差异,行业差异) 试用期/实习期的最长期限是根据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来规定的。实习期的工资不是数字。
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19,20条。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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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的话,一般都是实习半年就好了,如果实习超过一年的话,那么确实是不大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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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毕业之后实习年轻的来说也是比较合理的,因为每一个学校毕业生实习的工作时间是由学校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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