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我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原因是什么呢?
反复用人一般是指一名员工与好几个用人公司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行为。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反复用人的法律依据,可是《劳动法》中规定了用人公司与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公司在录取新员工时,会对职工的上岗环境开展严苛核查,一般有下列三个步骤:规定职工给予离职证明书或是别的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早已停止的原材料;根据职工给予的联系电话,与职工的前企业沟通交流确定职工是不是辞职;
与职工承诺,若职工因辞职与前企业产生债务纠纷,由职工自主承担赔偿责任。不管是什么缘故你与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你自己签署允许,这也是压根。自然,前提是你与企业有签订合同。要是没有签订合同,你拿着薪水凭据,到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一说,企业一下子赔偿款让你,绝害怕推迟。次之,在你没签名以前,你依旧是公司职员,企业仍然要正常的发你薪水,你也依旧能够享有公司的福利。可是,你不能去其他公司上班,最少是在你如今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可以
不然企业能算你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最终,如今不容乐观,找工作不容易,假如现在的工作并不是到非走不可的程度,提议不要随便换工作。即使你换工作来到新注册公司,假如新注册公司一句“试用期不合格”,你找谁都救不了你。
倘若是是非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就不会有,一般承诺提早2,3天就解除了,乃至口头上消除都可以。但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法律是不兼容和好几个行为主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因而新单位尤其是标准的公司,也规定应聘者要给予离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了即可开展新注册公司的上岗。因而,你的情况应当和新注册公司明确好入职时间,在入职时间以前保证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书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