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
展开全部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2、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
3、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80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