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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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 社保 公积金 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当月应纳税额=当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纳税额。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 个人所得税 : (一) 工资 、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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